湘潭:计划3年时间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气治污
- 天津市圣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11月9日 8:29 点击:1041
●将对原有4个机动车检测站新建机动车排气检测站
●计划用3年时间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气治污
湘潭在线11月8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罗斌 通讯员 何宇)11月7日,从湘潭市环保局传出消息,湘潭提交的《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站建设试点方案》获得省环保厅批复,原则同意试点方案。这标志着湘潭机动车尾气治理进入实质性阶段。从今年起,湘潭将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
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年底前投入使用
随着近年机动车保有量的剧增,机动车排气已成为湘潭市城区环境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为41万辆,其中汽车约14万辆,摩托车约27万辆,机动车排放的尾气直接影响着湘潭环境空气中有害污染物浓度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十分紧迫。今年,省政府十大环保工程也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针对湘潭的实际情况,环保部门决定在原有的4个机动车检测站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由专业公司按A类检测站标准新建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站。根据市政府有关专题会议纪要,这一项目最早有望于今年11月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检测站投入使用后将有助于提高湘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水平、完善机动车环境管理制度、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逐步过渡到明显削减单一车辆污染物排放强度,降低机动车污染物在大气污染源中的排放分担率,更好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安全。
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作全面铺开
随着这一项目的加速推进,湘潭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工程也全面铺开。从今年起至2015年,湘潭将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预防、治理、监督、管理等各项硬措施,进一步降低湘潭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底前,一系列措施将密集出台:湘潭将修订发布《湘潭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同时启动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大力推进黄标车限行制度及黄标车淘汰进程。
根据湘潭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要求,湘潭还将组建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站,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督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对机动车排气开展监督性抽检,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课题研究;进一步推动清洁能源使用和普及等有关工作;对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各类车辆,交警部门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过户及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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