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宝网Logo

热门词:生物显微镜 水质分析仪 微波消解 荧光定量PCR 电化学工作站 生物安全柜

现在位置首页>技术资料首页>行业动态>公司动态>阿诺医药宣布Buparlisib头颈鳞癌试验的牵头研究者发表文章

阿诺医药宣布Buparlisib头颈鳞癌试验的牵头研究者发表文章

美通社2018年7月31日 4:56 点击:650

杭州2018年7月30日电 /美通社/ -- 中国领先的生物技术公司阿诺医药宣布,Buparlisib (AN2025)的牵头研究者发表了Buparlisib联合紫杉醇对比紫杉醇单药用于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头颈鳞癌)二线治疗的二期试验BERIL-1的生物标志物分析的文章。该文于2018年6月发表在《临床癌症研究》(Clinical Cancer Research)第24卷第11期中,标题为“头颈鳞癌患者的分子改变与Buparlisib的有效性:BERIL-1试验的生物标志物分析”。

阿诺医药宣布,Buparlisib (AN2025)的牵头研究者发表了Buparlisib联合紫杉醇对比紫杉醇单药用于头颈部鳞状细胞癌(头颈鳞癌)二线治疗的二期试验BERIL-1的生物标志物分析的文章。

该论文发表了二期研究收集的肿瘤组织和 ctDNA 样本的分析结果,并得出结论:BERIL-1 生物标志物分析表明,带有TP53 基因突变,HPV 阴性,低突变负荷或肿瘤浸润淋巴细胞(或 CD8 T 细胞)的浸润仅高于阈值等类型的癌症患者均可以受益于 Buparlisib (AN2025) 和紫杉醇的联合治疗。去年年初,二期临床试验的临床结果也发表在了2017年1月27日的《柳叶刀肿瘤学》(Lancet Oncology)上(http://dx.doi.org/10.1016/S1470-2045(17)30064-5)。

阿诺医药的首席执行官路杨先生说:“我们坚定地致力于将Buparlisib用于治疗头颈鳞癌(HNSCC)的研发。这篇文章的研究结果为我们在头颈鳞癌(HNSCC)领域继续推进Buparlisib (AN2025)提供了重要的方向。这也符合阿诺医药尽最大努力为癌症患者开发更独特治疗方案的一贯承诺。”

BERIL-1试验的牵头研究者也是该文章的第一作者,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中心医院的肿瘤科医生Denis Soulières博士评论道:“作为研究者和医生,我们非常兴奋地看到Buparlisib(AN2025)继续在头颈鳞癌适应证上的开发。头颈鳞癌是全球的发病率居第6位的恶性肿瘤,在发展中国家发病率为第3位。头颈鳞癌占全球恶性肿瘤的5%,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未满足的医学需求。AN2025在头颈鳞癌的二线治疗的一个随机试验中显示了很好的结果,有可能成为治疗这类患者的一个重要手段。”

关于 Buparlisib(AN2025)

Buparlisib (BKM120) 是一种针对所有的1类 PI3K 亚型的口服泛 PI3K 抑制剂,可用于血液恶性肿瘤和实体瘤中。它在与紫杉醇联合治疗头颈鳞癌 (HNSCC) 时显示出了很好的疗效,并获得了 FDA的快速审评资格。与单独使用紫杉醇相比,Buparlisib(AN2025) 联合紫杉醇在头颈鳞癌 (HNSCC) 患者中显示出较好的临床疗效,并且安全性可控。

关于阿诺医药

阿诺医药是一家以原创新药为核心竞争力、并致力于为患者提供可承受创新机制治疗药物的临床阶段的生物技术公司,聚焦肿瘤免疫治疗。公司目前已有三个临床阶段产品,其中,与加拿大Oncolytics合作的全球进展最快的可通过静脉注射给药的溶瘤病毒Reolysin项目,即将进入全球多中心临床3期;从日本卫材授权许可全球权益(日本及部分亚洲国家除外)的全球进展最快的肿瘤免疫EP4拮抗剂(AN0025)项目,目前处于欧美临床1b期阶段;从诺华集团授权许可全球权益的已获得FDA快速审批通道的Buparlisib(AN2025)临床项目,即将进入三期全球多中心临床试验

有关阿诺医药的更多信息,请访问 http://www.adlainortye.com/index.php 。

消息来源: 杭州阿诺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hina-PRNewsire-300-300


(来源: 美通社


全年征稿 / 资讯合作

联系邮箱:kefu@labbase.net

版权与免责声明

  • 凡本网注明“来源:来宝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来宝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来宝网, http://www.labbase.net,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